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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次坐牢不悔改 再度结伙盗窃“三进宫”

来源:红网 作者:郭琴 编辑:高芹 2013-09-24 1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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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南9月24日讯(通讯员 郭琴)一男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被判刑两次,刑满释放不思悔罪,年关时无钱花销再度伙同他人重操旧业,实施盗窃,结果第三次把自己送进监狱。9月23日,经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衡南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周某出生于1973年,于1999年5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3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刑满释放后,周某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2013年2月份,因近农历年关,身上无钱用,周某伙同欧某、何某(已判刑)采取撬汽车车窗玻璃的方式先后窜至衡南县云集镇、车江镇、衡阳市南岳区、耒阳市等地实施盗窃五起,盗窃财物价值共计28889元。
  
  案发后,周某主动到衡南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缴部分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结伙盗窃数额较大、系主犯、有前科,同时具有自首情节,退缴部分赃款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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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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