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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下月起水资源费上调 居民用水每吨或涨6分钱

来源:红网 作者:陈登辉 编辑:王津 2013-09-26 09: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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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9月26日讯(分站记者 陈登辉)据悉,从10月1日起,新的湖南省水资源收费标准即将实施,长沙县也将统一执行这一标准。据了解,水资源费一直以来都是作为自来水费的组成部分,随着水资源费的上涨,自来水的价格也将抬高。根据新的标准,预计居民用水每吨将上涨0.06元。

  根据此次新的标准,地表水工业取水每立方米征收0.1元水资源费;特种行业取水(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等)每立方米征收0.2元水资源费;城市公共供水取水每立方米征收0.08元。全省水资源费征收从10月1日起执行这一新的标准。

  目前星沙水厂主要是用地表水,虽然有一个用地下水的老厂,但只做备用。记者从长沙县水务局了解到,老百姓的日常用水属于城市公共供水取水类别,按照此次新下发的标准,水资源费从0.02元/吨上涨到0.08元/吨,也就是说,新标准实施后,自来水的水费可能将上涨0.06元/吨。

  根据2009年的标准,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等特种行业的取水并未收取水资源费。而在新下发的标准中,该行业所用自来水每吨将收取0.2元的水资源费。

  记者从位于星沙大道旁的一家车行了解到,该车行每月的用水量大概在100吨左右,现在水费为4元/吨。“如果每吨水费上涨0.2元,一个月也就多支出20元左右,对我们影响不大。”该车行负责人表示,即使新标准实施,他们也不会上涨洗车的收费。

  水资源费的收取,主要就是希望能够通过经济杠杆来提高大众的节水意识。而与全国其他城市相比,湖南的征收标准在全国都处于最低水平,北京和天津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分别达1.6元每吨和4元每吨。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标准要求,湖南将运用经济手段有效促进节约用水,尤其是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也将制定惩罚性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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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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