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桂东:新农合大病保险让参合农民健康实现“双保险”

来源:红网 作者:方一波 编辑:王津 2013-09-27 17:25:0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桂东站9月27日讯(通讯员 方一波)“领到了,早领到了,真没有想到新农合报账后还可以再次补偿,政策真好呀!”。近日,桂东县寨前镇日新村村民李碧华激动的对回访的镇村干部说。身患肾炎、消化性溃疡多种疾病的她,今年1月份以来先后7次住院,住院费用累计达53076.5元, 新农合报账32681元,如今,新农合大病保险又给予报销3496.3元。

  据了解,近几年来,桂东县新农合通过优化补偿方案和完善各项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是对于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仍是农民不能承受之重。为切实解决重大疾病问题,今年7月1日,新农合大病保险在全省率先试行,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是利用基金通过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由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的形式承办的保险。县内参合患者年度内因病治疗,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部分超过7410元(起付线)部分,由新农合大病保险给予分段按比例补偿,个人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0元。今年1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出院的,还将实行追补。这样一来,患上大病的参合农民,报销新农合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报账,并与大病救助形成有效衔接,让参合农民健康实现双保险。

  大病保险政策试行后,寨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电话联系,典型事例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大病保险这项惠民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政策宣传不漏村,不漏户。进一步强化农民参合意识。此外,通过对符合享受大病保险追补患者的追踪随访,督促患者备齐手续及时办理,让群众感受党的温暖,党的关怀。

  截止发稿,该县寨前镇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共19人,总金额达33000余元。随着追补工作的进行,数据还在更新中。

来源:红网

作者:方一波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9/27/426507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