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吴义连有期徒刑二年。随后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吴义连等责任人被判赔偿3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共计189781.5元。
去年5月,吴义连保外就医,期间吴义连继续经营运输业,收入状况良好,具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能力。去年8月至今年8月,在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上门要求吴义莲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吴义连拒绝履行。
来源:红网
作者:雷晋荣
编辑:何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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