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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两年

来源:红网 作者:雷晋荣 编辑:何冰 2013-09-29 2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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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道县9月29日讯(通讯员 雷晋荣)日前,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义连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吴义连有期徒刑二年。随后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吴义连等责任人被判赔偿3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共计189781.5元。
  
  去年5月,吴义连保外就医,期间吴义连继续经营运输业,收入状况良好,具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能力。去年8月至今年8月,在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上门要求吴义莲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吴义连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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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晋荣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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