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云龙示范区规范流动摊贩管理 统一配齐“三桶”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伟 刘俊 编辑:康晓乔 2013-10-10 12:02:2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10月10日讯(通讯员 刘小伟 刘俊)夜宵摊点要配备净水桶、污水桶和垃圾桶,流动摊贩必须统一规范定点、统一营业时间、统一作业用具、统一办理证件、统一管理。10月9日,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召集辖区内流动商贩学习新的流动商贩管理制度,规范流动商贩管理工作。
  
  职教大学城落户云龙示范区后到目前为止已有4所学校搬迁入驻,城内现有在校师生约2万余人。高人气带来的商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商贩到职教城周边摆摊设点,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是如何保证正常的市容秩序。为此,云龙示范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在职教城智慧路与长株高速辅道交汇的清莲路口开辟一临时摊贩摆放点。
  
  新的流动商贩管理制度要求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晚6点至次日凌晨1点的经营时间,不得提前出摊;必须按要求配置统一的卫生保洁工具,包括垃圾桶、扫把、簸箕等,夜宵摊点除垃圾桶外还需配备密闭清水桶和潲水桶;经营结束后,必须对场地进行彻底清扫清洗,不得出现油渍污染等现象,并将垃圾桶导入指定容器内。
  
  凡保洁不到位或经营秩序乱,被执法人员发现的,第一次进行行政处罚,第二次停业一星期,累计发现三次保洁不到位的,予以取缔。
  
  云龙示范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城管大队大队长郭德志表示,今后,所有进场经营的商贩必须到该大队登记备案,并签署一份承诺书,“我们不收取任何费用,目的只想促进辖区临时摊点有序健康发展,维护干净整洁的市容秩序”。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伟 刘俊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10/10/426361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