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10月11日讯(郴州日报记者 谭志文)记者在全市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批将更严,同时也更规范。
首先是审批权下放,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目的是进一步理顺农村农民建房管理的责权利关系。除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外,各县市政府要将农村村民建房的县级审核报批、监管、查违等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政府,北湖区、苏仙区、郴州高新区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更显著的变化是,审批把关将更严。各乡镇要按照村民申请、村(居)委会公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办)和国土所初审、乡镇审批会议研究、审批后公示、规划放线等程序,依法依规审核报批和管理农村村民建房。
各乡镇必须做到“五个不批”即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批,未承诺建新房拆旧房的不批,现有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的不批,不具备分家立户条件的不批,原住宅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的不批。“五个禁止”即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禁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此建彼;禁止违反城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建房。
来源:红网
作者:谭志文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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