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蓝山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及享受城乡低保条件,不断提高低保对象和广大群众的知晓率,认真落实“户主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乡级复查、研究评审、张榜公示、家庭经济信息比对及核查、县级民政局审批”的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增强城乡低保排查和年度审核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永州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积极开展城乡低保“阳光工程”活动,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政策,认真做好低保对象的认定、规范、汇总、归档、上报等工作,坚持做到严格审批,动态管理和规范运行,确保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群众“应保尽保”,确保城乡贫困群众得到实惠。
蓝山县今年通过城乡低保“阳光工程”活动,新增城乡低保699户1022人,取消631户1215人。现有城乡低保户14556户,20602人,通过银行打卡发放的方式,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896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先志 龙嫦 吴学文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