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11日讯(记者 李慧芳)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参加了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还将能够享受到对剩余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所给予的补助。10月11日上午,湖南省召开全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推进会,计划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启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的支付工作。
首期活动计划参与人数达100万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缴互助金,不接受个人参加。参加对象为湖南省行政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待时机成熟,逐步推进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加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参与互助活动的职工需按每人每年40—6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每人限缴一份,每个互助期为一年,医疗互助关系允许随劳动关系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统筹区域内转移。互助活动的资金将来源于职工个人缴纳、工会经费资助、政府(行政)经费支持、社会赞助、利息收入及其他方式。
补助不设定起付线和免责期,是否分段计算、具体补助比例及最高补助限额由各市级工会根据本地实际,精算后确定。在一个互助活动有效期内,互助活动补助金的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参加人申请互助活动补助金按每次住院分别办理,不累计重复计算,但一个互助期内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补助限额。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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