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保靖站10月12日讯(通讯员 彭浪)近日,保靖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刑事强制医疗案件,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新刑诉法虽然设立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但对该程序案件无具体实施规定,这导致该院刑事审判庭在案件审结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难题,但是通过立、审部门的相互沟通和承办法官的办案经验成功审结了此案。
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3年5月,精神病人石某某用刀将自己几个月大的儿子石某某砍死。经鉴定,石某某实施杀害其儿子的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该案受理后,该院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前往被申请人所在的县精神病医院会见了石某某,了解了其相关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其他县市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作出了对被申请人石某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彭浪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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