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健中心老板欠薪逃匿 检察院为30名员工追回15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慧勇 陈皓静 编辑:康晓乔 2013-10-14 16:33:0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10月14日讯(通讯员 刘慧勇 陈皓静)10月12日,湖南株洲芦淞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理的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帅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株洲市金卫保健休闲中心30名员工追回工资15万元。
  
  2013年1月30日,株洲市金卫保健中心刘某某、邓某某等30名员工向株洲市芦淞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金卫保健中心老板拖欠30名员工两个月工资共计17万元,保健中心的老板已逃匿,电话联系不上。区劳动监察部门接报后,在核实相关情况的同时,向金卫保健休闲中心发出了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在依照程序追讨欠薪无果的情况下,区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交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公安机关立案后多次到金卫保健中心及股东帅某家寻访,均未找到帅某等人,随后公安机关将金卫保健中心股东帅某网上追逃。2013年9月9日,犯罪嫌疑人帅某在广西东兴市江平镇防东公路吒祖村被抓获归案。
  
  金卫保健中心有服务员和技师30余人,犯罪嫌疑人帅某是金卫保健中心的股东,从2011年5月开始接手管理金卫保健中心,主要负责财务管理及员工工资的核发。犯罪嫌疑人帅某到案后,对其拖欠员工工资一事供认不讳,称因保健中心处于亏损状态,2012年12月份开始拖欠员工工资,2013年元月29日,员工因保健中心拖欠两个月工资罢工,几名股东先后收拾东西离开。帅某作为具体负责财务管理的股东,员工曾多次找其讨要工资,因无钱可发其选择一走了之。
  
  案件报送到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后,该案承办人多次与嫌疑人帅某的家属及律师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想办法为嫌疑人筹钱,尽快支付所欠工资,既可以为嫌疑人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又不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经过努力,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家属筹集15万元现金交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保管,由劳动监察部门与每个员工重新核对工资后发放,核对后尚不足的部分再由嫌疑人进行支付。
  
  考虑到已经追回绝大部分工资,2013年10月12日,芦淞区检察院依法对帅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当日,帅某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来源:红网

作者:刘慧勇 陈皓静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10/14/426275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