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0月14日讯(分站记者 江蓝)在今年9月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进行的工作评议中,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问题成为了代表们评议的聚焦点。
针对代表们对长沙县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工作评议中所提出的问题,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采取系列举措,认真进行整改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全面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依法、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于9 月,对全县村民建房进行摸底调查,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主管领导汇报、与相关科室共同探讨研究制定初步解决方案。经局党组办公会议最终确定《长沙县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街)、国土资源所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清查处理和监管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国土资源所对因重点工程建设、自然灾害损毁、政府控规的原因而未办证的农户再次进行核实。
对符合建房申请条件的,由国土资源所报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党政办公会议,经会议通过确定户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占用林地的农户由国土资源所根据会议纪要和长沙县国土资政发〔2009〕37 号文件要求,在10月20 日前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办理村民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占用耕地建房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由国土资源所将建房用地资料备齐后,报县局办理;占用耕地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待调规后,由国土资源所将资料呈报县局办理。
此外,严格农村村民建房办理时限,符合建房条件的,按照自受理建房申请报告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将办理时限与国土资源所的年度考核相挂钩,国土资源所悬挂办理村民建房手续流程的宣传板,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
科学编制土地利用、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做好农民集中居住点选址规划。从规划上指导和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科学建房,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用地。农民集中居住点选址工作由各镇(街)、村(居)委会牵头,组织国土、规划、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合现场踏勘,共同负责,力争在2013年11月4日前完成。
来源:红网
作者:江蓝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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