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15日讯(记者 吴庠)“电视出现故障修不好,又不是用户的责任,为什么换机还要收取折旧费呢?”岳阳网友黄先生家中的TCL液晶电视,使用1年半后液晶屏幕出现故障,售后人员检测后告知“修不好了,只能换机”,但用户必须支付一定的折旧费。
据黄先生介绍,家中的这台48寸TCL液晶电视,购买时间为2012年4月,当时的购买价格为6千元,享受“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的保修政策。今年9月,电视的液晶屏幕出现故障,屏幕下半部分出现“花屏”。TCL售后人员上门检测后,表示电视需要拖至售后中心维修。一个月后,售后人员来电表示“电视修不好了,目前没有同一型号的电视可供换机,换机要收取一定的折旧费”。
黄先生认为收取“折旧费”不合理,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憬对此点评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及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厂商应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张律师指出,商家收取折旧费必须是在能提供有同型号产品,但消费者拒绝调换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收取,“而该网友投诉的情况,是厂商售后不能提供同型号的电视,因此厂商售后要求收取折旧费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此事经红网记者转交,TCL总部售后客服承诺核实情况后,会给用户一个满意的方案。今日中午,黄先生跟帖称,TCL售后已同意为其免费更换其他型号的电视,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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