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3时许,一辆湘B牌照的摩托车在荷塘区新华东路由东往西行驶,行驶至新华路与湘运路交汇的路口时,被执勤的荷塘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员罗某的车辆没年检也没保险,“没保险没年检要暂扣车辆。”交警告诉罗某。“扣车不行,我不同意!”罗某情绪激动起来,并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
“你要做什么?”交警一把拦住他,罗某表示如果要扣车就把车给烧毁,推开交警打燃打火机对着摩托车准备烧。交警一把抢过打火机,阻止他烧车;没想到他又拿出另一个打火机来对着摩托车就准备点火,另一名交警从旁边赶来夺过罗某的打火机,并将他拉开。
“你这是无理取闹的行为。”交警劝阻他这样抗法是没用的,反而会加重他的违法行为,经过长时间的宣传教育,最终驾驶员拿了罚单甩手就走,“随便怎么样,我不管了。”
16日上午10时许,罗某主动来到荷塘交警大队,并找到了当事民警。“我是来道歉的,昨天的行为确实不对。”罗某将放在口袋里的一封检讨书递给交警,“非常不好意思,自我反省后作出检讨,以后都遵纪守法。”信上写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最终,罗某按照规定接受两项违法行为的罚款512元,扣3分。“有错就改,也能给自己一个警示作用。”罗某不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表示要带动身边的人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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