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陈某将自己承包的株洲市天元区某商品房保温防水工程转包给刘甲,随后,刘甲组织民工刘乙、刘丙、方某、汪某、伍某等人进行施工,并于2013年5月初施工完毕。因尚未验收,陈某就只支付给刘甲34万元工程款,余款十几万元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5月20日,经验收,该保温防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陈某遂要求刘甲立即对保温防水工程进行整改,刘甲认为自己承建的保温防水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并要陈某尽快付清余款。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由于未拿到工程尾款,刘甲就未付清民工工资,遂于8月26日召集民工刘乙、刘丙、方某、汪某、伍某等人来到工地向陈某索要工程尾款,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而未能成功。
8月27日上午8时许,刘甲又带领刘乙、刘丙、方某、汪某、伍某等人来到工地找陈某索要工程尾款,但陈某一直不肯露面,他们六人就十分气愤,每人随即买来一把铁锤,将之前由他们所做的8个楼层的窗边保温层砸坏,一共砸坏了200多个窗户的窗边保温层。砸了大约一个小时后,他们六人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离现场。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周亮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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