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早上,胡某持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储蓄卡到衡南县花桥镇农村信用社ATM机上取完钱后,忘记将银行卡从ATM机里退出便离开了。李某接着来到该台ATM机边准备取钱,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无法插入ATM机里,而ATM机的屏幕显示可以直接取款。李某便起意从中取钱,其收回自己的银行卡,对着ATM机的屏幕进行操作,从胡某遗留在ATM机里的银行卡里分两次共取走5000元现金,随即离开现场。
李某取钱后,银行将取款信息发至胡某的手机上,胡某才想起自己的银行卡落在ATM机上没有取回,遂向银行询问,并调看银行监控,获知是李某将其卡内的钱取走了。案发后,李某将赃款5000元退赔给被害人。
李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其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检察机关随后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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