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10月21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黎佳)常德市“三改四化”路改工程启动以来,由于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大幅下降,复杂的路况造成交通事故发案率大幅上升。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还给城区路改保畅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通过不断完善“警务前置、处置联动、办理快捷”三项工作机制,把加快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作为保畅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取得了很好成效。辖区没有发生因交通事故处置不及时造成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长时间拥堵。
一、建立“警务前置机制”。城区路改工程建设启动以后,大队辖区道路交通通行效率下降了近70%,道路拥堵无法避免,市民出行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拥挤的交通和复杂的路况在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同时,也给事故处理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带来了困难。据统计,9月1日至30日,大队交通事故接警356起,立案处理163起,事故发生率上升近72%。面对这一情况,大队建立了勤务前置机制,确保民警能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为快速处置、快速撤离赢得时间。一是增加事故处理民警。大队将其他综合部门具备事故处理民警资格的两名警力抽调到事故处理中队,增强事故处理能力。同时,大队对事故处理警力进行优化,将原来2个小组上班增加到3个小组,备勤警力由原来的一个小组增加到2个小组。二是警力全部前置到路面。事故处理民警由原来的坐队等候报警电话改为连人带车辆、带装备在辖区宏大路口、海关路口、芙蓉路口三个中心区域待命,缩短到达现场时间。
二、建立“处置联动机制”。大队建立了一套以350M对讲机为指挥平台,以大队值班室、事故处理中队(路面执勤中队)、民警为主线的三级联动指挥体系。具体采取的接处警形式为: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通过对讲机系统同时向事故处理中队(路面执勤中队)和民警传达指令,简要报告交通事故具体地点、事故情况、伤人或损失情况等;事故处理中队(路面执勤中队)最近民警接到指令后在报告值班室前往处置的同时迅速赶往事故发案地点;对于没有伤人的轻微交通事故,通过快处快赔形式由路面民警处置,快速撤离现场;对于有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严重的事故,路面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现场勘察、锁定证据、撤离现场,等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后做好移交。
三、建立“快捷办理机制”。为加快交通事故快速办理,提高事故处理效能,最大限度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大队建立了一套事故快速办结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交通事故责任评审制度。大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行大队领导、中队负责人、办案民警连责包保负责制。对适用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行事故处理中队集体决定;对死人、逃逸等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实行大队长、中队长与法制部门联合评议。二是推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大队参照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完善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等,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缩短事故处理时间。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主办民警提出的案件处理意见经集体复议、中队长审核,最后再由分管大队领导全面复核、审批。事故案卷实行大队、中队和专职法制员三级联审制度,对事故案卷进行逐一、集中、抽查三种方式的评审。对民警执法中办人情案,徇私枉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执法情形实行过错追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聘请执法监督员监督民警执法、邀请媒体记者评议交通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能。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满 黎佳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