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县司法局在街镇试点人民调解专家组

来源:红网 作者:林畅 樊璇 编辑:康晓乔 2013-10-22 15:28:1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县站10月22日讯(分站记者 林畅 通讯员 樊璇)租户因为合同与户主发生纠纷,街坊邻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协商;车祸事故双方因赔偿费闹纠纷,律师用法律协商矛盾。8月初,长沙县司法局在星沙、泉塘、湘龙三个街道和北山镇试点开展人民调解专家组,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实时掌握社情民意,对发生在身边的民间纠纷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据介绍,各镇、街“人民调解专家组”,就是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由5—10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成,组成人员由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从政法系统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退休人员、历任村干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非公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中聘请,颁发聘书,并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复杂程度,每案给予一定的补助。

  2013年8月12日晚上8时许,程青驾驶小车与骑摩托的潘绍在泉塘加油站东六线与远大路交会处相撞,造成潘绍受伤住院治疗。程青对承担潘绍的住院费并无异议,但是对于潘绍在住院期间产生的误工费、陪护费等存在意见,双方多次协调未果。

  8月19日,双方向泉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泉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特邀请君卓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胤卓参与调解。律师受理后,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并从法律的角度计算出程青需补偿潘绍的比例金额,并分析协调不成需要打官司的利弊,让双方最终信服,圆满协调处理。

  据悉,长沙县“人民调解专家组”不同于全国其他市、县所成立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它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专业没有一定限制和要求,主要目的是集合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力量,利用群众影响力来使群众信服而达到解决纠纷的效果。试行一个月,四个镇、街共聘请调解专家21名,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起,为人民调解挽回经济损失20.2万元。(程青、潘绍均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林畅 樊璇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10/22/426119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