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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被占邻居反目 执行调解消除恩怨

来源:红网 作者:杨淙麟 编辑:康晓乔 2013-10-22 0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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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官在认真测量 田森 摄

  执行局黄友军局长给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调解 田森 摄

  红网保靖站10月22日讯(通讯员 杨淙麟)近日,保靖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友军带领全局干警前往迁陵镇沙水井社区,联合社区干部成功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同住保靖县迁陵镇水坝园,两家房屋相邻而建。去年11月,被执行人张某在历史通道上非法修建了一条长约4米、宽约1米、高约0.9米的阶梯以方便进出其家门,严重影响了彭某的正常出行和生活便利。彭某就此事与张某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拆除张某违法修建的阶梯,将公共通道恢复原状。保靖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判决张某拆除其修建在公共通道上的踏步阶梯。张某不服提出上诉,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张某还是迟迟不肯拆除,彭某于2013年8月提出执行申请。

  执行局受理此案件后,先后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联合社区干部一起劝导均无果。为了维护司法尊严与当事人权益,局长黄友军毅然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张某违法修建的阶梯予以拆除。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前提,尽力劝说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和解。彭某最终愿意让步,同意在原判决留30公分的基础上增加部分,以方便张某通行。张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辱骂彭某,与其和谐相处。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相邻通行占道纠纷案件,如果不妥善处理,将会导致矛盾升级,对邻里关系及正常生活造成威胁。保靖法院本着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的原则,采用强制执行和执行调解刚柔相济的方法圆满解决了这起棘手案件,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积怨,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杨淙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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