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10月23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刘星)10月22日,记者从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了解到,周某因犯受贿、贪污罪于2006年12月31日被湘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没收财产十五万元。因其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病等疾病,2007年1月被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周某曾是湘潭某包装储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一定的生产管理经验,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被聘为湖南某电梯公司喷涂生产线主管。2013年1月,公司喷涂线喷粉房不慎起火,车间浓烟滚滚,周某发现后在现场迅速组织人员,共使用了29个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保护了喷涂设备。因扑救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被公司给予了奖励表扬。2013年8月9日,湘潭市司法局依法对其记立功奖励一次。
今年10月,岳塘区司法局根据法律规定向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报送了减刑建议书及相关材料。10月21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在认真审查了区司法局报送的材料后,结合周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以及立功情节,依法出具了同意对罪犯周某呈报减刑一年六个月的检察意见。
来源:红网
作者:何蔚 刘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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