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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出台政策 大学生就业渠道将延伸到村一级

来源:红网 作者:寻芳 编辑:王津 2013-10-24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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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0月24日讯(分站记者 寻芳)又到了“金九银十”的就业招聘旺季。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99万,湖南2013年毕业的大学生达到32万左右,数量创历史新高,再加上受经济环境影响,就业形势十分艰巨。

  记者昨日获悉,长沙县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县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做好全县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毕业)就业工作,建立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正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开始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延伸就业渠道

  根据《意见》,长沙县将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省选市派大学生村官的基础上,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按每个村(社区)2名大学生村官的规模,适时补充招录一批本县大学生村官。

  “以往,就业见习的地点大多在企业、街道、社区,我们这次拓展到村一级,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基层辅助性岗位就业见习制度。”据长沙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在全县“村级治理”和“乐和村”每村安排2个就业见习岗位,每个镇街安排2-3名辅助见习岗位,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一年期限的见习协议,并逐月发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同时,县里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大学生村官岗位向其定向招录,对于空岗给予及时补员。

  加大创业扶持

  《意见》还倡导县域内大专院校招录培养本县生源并推荐就业。对县域内大专院校帮助本校毕业的本县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经审核后按1000元/ 人的标准,给予大专院校一次性补贴。

  另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创业富民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凡符合市、县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本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 可申请市、县创业富民无偿资助资金扶持,扶持额度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80%,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注册五年以内,已纳入市、县创业富民专项资金扶持的本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可申请全额补助贴息扶持,项目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每个项目的补助贴息额度为100%,贴息期限为2年,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寻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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