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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检察院发“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卡落实作风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伟 编辑:高芹 2013-10-28 19: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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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每人都收到了一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小卡片)

  红网茶陵10月28日讯(通讯员 刘小伟)近日,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每人都收到了一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小卡片,要求随身携带,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言行,切实做到慎权、慎独、慎友。这是该院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专项活动的又一新举措。
  
  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主要包括严禁接受案(事)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务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报销;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和转变执法理念教育专题活动,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全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专项活动开展后,该院立即在干警纪律作风教育会上,通报了全国政法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以及全县10起影响作风建设、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全面解读了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深刻剖析了违法违纪的思想根源和主客观原因,告诫全院干警一定要深刻反思、以此为戒、警钟长鸣。
  
  此外,该院还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茶陵检察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十不准》、《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文明用语》、《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伟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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