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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督学责任区督学实行挂牌上岗

来源:红网 作者:赵琨 编辑:高芹 2013-10-29 1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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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平江站10月29日讯(分站记者 赵琨 通讯员 李向东 王珍)“有了专人专管,学校办学规范多了!”近日,笔者在平江县第七督学责任区南江镇长潭小学,听到该村支书方书记赞叹道。该责任区有10位同志被聘为督学,在6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

  今年,平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该县中小学幼儿园,划分为13个督学责任区,聘请130多名督学,明确责任,挂牌上岗。这一举措,细化了省市要求,得到了老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督促和引导普通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12年5月4日,教育部以教督〔2012〕7号印发《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分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义、督学责任区的设立原则和职能、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要求、督学责任区工作的管理5部分。

  目前,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并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已经建立764个督学责任区,聘请了3644名责任区督学。在建设过程中,着眼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落实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的“两个并重”;注重制度框架的整体设计,构建责任区工作平台;突出引领学校内涵发展,明确责任区工作规范。通过湖南督学责任区的建设在推动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方面成效明显,督学责任区建设“湖南模式”,提供了一套比较完善、科学的制度框架,抓住“五个重点”:尊重实情,合理设置责任区;强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把握标准,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条件;建立工作月报告制度。督学的触角延伸到每一所学校,在推动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来源:红网

作者:赵琨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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