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站10月29日讯(分站记者 刘雅 通讯员 黄璐) 10月25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制成小卡片,人手一张、随身携带,提醒干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到慎权、慎独、慎友。
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包括严禁接受案(事)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务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等八项内容。在干警纪律作风教育会上,该院还通报了全国政法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以及全县10起影响作风建设、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全面解读了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深刻剖析了违法违纪的思想根源和主客观原因,告诫全院干警一定要深刻反思、以此为戒、警钟长鸣。
据悉,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和转变执法理念教育专题活动深入人心,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全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全体动员,注重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制定了《茶陵检察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十不准》、《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文明用语》、《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刘雅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