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聘书颁发现场
红网岳塘站10月29日讯(分站记者:胡旭丹 通讯员:罗琴 刘竹羽)10月28日,湘潭市岳塘区法制副校长和法律宣讲团聘书颁发暨培训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为傅强等29名法制副校长和田振波等100位法治岳塘建设“法律宣讲团”成员颁发了聘书。
市委法治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祖平,区领导王自君、周建平、何建军等出席会议。区委法治办、区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区属所有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参与会议。
据了解,自“法治岳塘”建设以来,岳塘区专门成立了区委法治岳塘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开展“法治岳塘”建设工作,而法制副校长和法律宣讲团作为岳塘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两支重要队伍,在普法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此前,岳塘区法制副校长基本由公安派出所的民警担任,他们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别是牵头整治校园周边秩序、维护校园治安环境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此次,岳塘区打破以往工作格局,从公、检、法、司选派优秀政法干警共同来承担法制副校长和法律宣讲团这一工作,旨在通过他们的努力,为全区法治岳塘建设增添新活力。通过他们积极参与法律大讲堂、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向全区人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协助学校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努力营造构建法治、平安、和谐岳塘的良好氛围。
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科长郑惠此次被选聘为岳塘区大桥学校法制副校长。就如何肩负好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她说,将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园法律宣传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工作,结合检察院的本职工作,在校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作为法治岳塘建设“法律宣讲团”成员,宝塔司法所所长冯波表示,今后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律宣传教育水平;创新方法,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把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好。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自君强调,要把法制副校长和法治岳塘建设“法律宣讲团”成员要真正扎实履职,提高工作的自觉;在工作中要特别注重共性与个性的结合,提高工作实效;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开展的常态化。
来源:红网
作者:胡旭丹 罗琴 刘竹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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