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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照管各自父母闹矛盾 妻子带儿子回娘家分居三年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杨洁 2013-11-04 1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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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临澧11月4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本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恩爱夫妻,却因均为独生子女,难以兼管双方父母而闹离婚,11月4日9时,湖南省临澧法院法官对陈某起诉覃某离婚一案精心调解,终让分居三年的夫妻当庭和好。
  
  石门县维新镇大堰场村农村男青年覃某与一起长大的同组青年女子陈某自幼要好,两小无猜。2005年3月,已近谈婚论嫁年龄的覃某与陈某经人点破双方明确恋爱关系。陈某父母因常年体弱多病,也想及早让女儿成家爽快同意了这门亲事。当年7月,覃某便按农村习俗迎娶了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陈某,2006年7月生一子,当年10月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夫妻关系十分恩爱,2008年6月再生一子。陈某与覃某因均系独生子女,且同在一组,相距不到一里地,覃某、陈某对双方父母一并给予了及时、细心的照料。

  2008年,覃某因皂市水库移民而举家迁至临澧县望城乡同欢村,与原居住地相距百余公里。搬迁后的覃某新建楼房三间,家庭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陈家父母因不属移民范围仍在原籍居住着几间土坯房,并在风雨中摇摇欲坠。覃某与陈某见此情景,无力为陈某父母再建房,两人因此吵闹发生矛盾。此后,两人多次因陪谁家父母过年发生争执,2010年11月,陈某因照管其父母等又一次与覃某争吵后,带着小儿子回娘家居住,与覃某分居生活。经亲友多方协调未能和好,2013年10月,陈某将覃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诉讼中,法官看到双方有良好的婚姻基础,婚后夫妻关系很好,并生育两子,现因尽孝兼顾双方父母发生矛盾,对其予以精心调解。最后,在法官的支持下,覃某同意打工赚钱后一年内帮岳父母翻修房屋,春节陪父母过年采取轮流制。陈某同意带着小儿子与丈夫团圆,双方当庭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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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继华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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