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11月7日讯(郴州日报记者 刘振)30岁的吴某,原本是宜章县某派出所的一名协警,利用手中工作的便利,多次违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收受他人钱财共计47500元。11月6日,记者从宜章县法院获悉,该院以吴某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其赃款475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先后在宜章县多个派出所从事协警工作。2012年7月份他听朋友“肖哥”说可以不通过数字证书和指纹登陆审批上户,于是他就通过“肖哥”获得了宜章县公安局邓某、蔡某及市公安局郭某的账号和密码。同时,他自己用原始密码套取了梅田派出所李某的账号密码。
为了作案、整理案卷方便,2012年7月份吴某在某派出所宿舍房间接入一根公安网线。后来他通过网线、电脑进入公安网,在一台电脑上开通2至3个账号,一起完成受理、审批、归档的审批工作。正规的户籍办理流程他都掌握:要先到村委会开证明,再到镇政府开证明,再到辖区派出所录系统受理。三岁以下的小孩派出所的民警都可以受理、审批上户,三岁以上的就要呈报县局由邓某或蔡某审批。主项(出生日期、性别、姓名、民族),变更则要由领导审批。
2012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吴某非法进入湖南省人口管理系统,在该管理系统内擅自为尚未上户的50余人进行补录上户、变更户口主项、迁移户口等操作,在该系统内非法新增多项数据,非法获利人民币475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振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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