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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请认准个人燃放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暄 编辑:刘飞越 2013-11-07 0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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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陈暄)过节放烟花时,人们往往喜欢外观较高、药量较大、燃烧时间更长、色彩更绚丽的产品,但这样的产品也往往危险性更大。今年3月1日,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新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烟花爆竹的药种、药量、规格、结构等技术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昨日,长沙烟花爆竹新国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在开福区沙坪湘绣文化广场启动。接下来,市安监局、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还将陆续走进长沙各区县市,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知识。

  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目前长沙地区每年的烟花爆竹消费将近3亿元,但从正规途径销售出去的产品仅占三成左右,“三无”产品的流通和市民安全意识的淡薄都给烟花消费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年末将至,长沙也将迎来烟花爆竹消费高潮,而这也是新国标实施后第一个烟花爆竹消费旺季。市民在购买烟花产品时有什么需要格外留意的地方?

  据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介绍,新国标对烟花用药量作出了明确限定: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单个总药量不超过1200克,与旧标准限定的3000克相比,少了一半以上。今年开始,普通消费者能够自行燃放的烟花都会在包装盒上用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类”,同时组合烟花高度限制为300mm,且单筒内径不得超过30mm。“市民在购买烟花时往往只看外观,追求高、大的产品,但超过300mm高度的组合烟花和异形烟花,往往因为重心不稳容易在燃放中引起倒筒和炸筒,极易炸伤燃放者和观看者,请千万不要购买。”

  此外,冲天炮、打火纸、拉炮这些在70后、80后一代童年留下欢乐记忆的烟花爆竹产品,也因为飞行方向不稳定、敏感度高或稳定性差的特点,极易造成事故,在国内明令禁止个人燃放。市安监局提醒,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要看门店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证;二要看烟花爆竹产品是否贴有长沙市场准入防伪标签,醒目位置还应有中文燃放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有正规的厂名、厂址和警示语;三要看产品是否符合新国标的要求。只有同时具有以上三点的烟花爆竹产品才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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