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雨湖站11月7日讯(通讯员 闫小军)近日,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男子吴某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与女子小周相识,双方见面开房时,吴某趁小周上洗手间时将其苹果5手机偷走,并以3400元的价格转手卖掉。经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吴某以涉嫌盗窃罪被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执行逮捕。
之前,犯罪嫌疑人吴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被害人小周。两天后,吴某与小周相约在湘潭市区一商务酒店见面。趁小周进入洗手间之机,吴某见财起意,将小周白色苹果5手机盗走。当天下午,便把手机以3400元的价格卖给二手手机回收店。不义之财到手后,吴某良心发现,在权衡再三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自首,吴某家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小周各种损失6000元整。
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一时见财起意,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盗窃数额不大,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取得被害人谅解,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提醒:微信作为一种网络交友聊天工具,本身就具有虚拟性,这种方式交友需谨慎,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
来源:红网
作者:闫小军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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