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1月8日讯(分站记者 潘东晓 通讯员 常正祥)一所学校教学搞得好不好,校长是关键。但是对校长又如何进行考评、升降呢?记者从长沙县教育局获悉,长沙县启动校长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工作不力的校长将诫勉谈话甚至予以免职,管理到位、学校教学质量突出的校长则将重用。此外校长队伍建设还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用更多优秀人才担任校长岗位,提升长沙县教育强县步伐。黄花镇中心学校、长沙县六中、长沙县九中三所学校作为首批试点学校,正式启动2013年至2014年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近日,县教育局已召开各试点单位工作动员会,各试点单位均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考核细则、收入分配方案等。从2014年上期开始,各试点单位将根据《长沙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校长)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对教职工进行聘用。同时,校长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也将进入实质阶段,一是县教育局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连续三年在同类型学校考核排名前三位的优秀校长予以重用,对考核排名末位的校长,按管理权限分别由主管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者视情况予以调整,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予以免职,并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将选择合适的校长岗位,面向县内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
此次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主要是落实校长负责制,推进校长公开选拔,推行校长任期交流制和考核制,激活校长队伍;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实行考核淘汰制,落实教师激励措施,奖优罚劣,激发教师内生动力,促进全县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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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东晓 常正祥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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