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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途可保护隐私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2013-11-13 2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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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网友在红网论坛发帖吐槽个人信息被盗窃

  红网长沙11月12日讯(记者 刘容)坐完火车,火车票不要乱扔;网上购物,收货地址不能填得太详细;收到快递,要及时抹掉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前,这些都是市民保护自身隐私的妙招。近日,长沙市民肖女士还发现了另一种保护身份信息的好法子。
  
  前几日,肖女士去银行办业务,看到一市民办银行卡时,特意将身份证复印件抽出来,写上了一排字。肖女士好奇,凑近一看,原来复印件上写的是“此复印件专用于办理**银行卡”。肖女士说,银行业务员收到该市民的身份证复印件后,也没说什么,很快就给他办了张卡。
  
  肖女士恍然大悟,照着这种方法,也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注上用途说明。她说,在这之前,虽然交过不少身份证复印件,但从来没有作过说明,别人有没有拿自己的复印件再去复印用于别的事情,也无从得知。肖女士所,今后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她一定都会写上用途说明,而且还要养成习惯。
  
  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了用途说明,办理业务时,接收单位会认可吗?长沙银行业务员小李透露,这种做法现实中是可行的,他工作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些市民为了确保身份证信息不被接收方或外界人员复印冒用,选择在身份证上作一个特别说明。“这种方法的确可以起到保护效果。”小李说,如果复印件上的说明与当天办理的业务情况不符,接收方则会拒绝接收该复印件,因此,复印件就失去了效用。
  
  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忠军给出了更权威的说法。他说,虽然目前采用这种方法的人并不多,但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说明,对避免他人利用该复印件从事其它用途很有作用,这种做法值得推广。颜忠军建议,市民给身份证复印件注用途说明时,还可以更详细一点,写上“本复印件仅用于XX,再复印无效”,这样更保险。颜忠军还强调,用途说明要写在身份证复印件有身份信息的地方,不要写在空白处,最好还签上自己的名字及当天的日期。
  
  新闻延伸:
  
  非法出售或盗窃他人信息,最高判3年有期徒刑
  
  信息盗窃防不胜防,网友“向前进向前进”近日就被几个陌生电话搅得心神不宁。11月13日,他在红网论坛发帖吐槽,好不容易买完房,却发现自己的隐私不知不觉被“卖”了。向他推销装修的公司知道他的买房动态,姓名,电话,甚至连家庭住址也摸得清清楚楚,“想起来都有些后怕”。
  
  虽然我国还没有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但这些出售盗窃他人信息的人真的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忠军介绍说,虽然国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公民信息保护问题,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已有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法律作这些规定,但并不完善。”颜忠军认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均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法律对什么样的情节才算“情节严重”,没有明确界定;如果达不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对这些侵权行为又该如何处罚,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问题的存在均是目前法律不完善的表现”。
  
  不过,颜忠军透露,如果市民个人信息被盗窃后,干扰了其正常生活或给其造成经济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等。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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