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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将邻居打伤积极赔偿获不诉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刘飞越 2013-11-14 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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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醴陵11月14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因接水冲洗地面问题与邻居发生争执,并将对方打成轻伤,后因积极退赔对方115000元损失得到对方谅解,11月11日,湖南醴陵市检察院经审查对涉嫌故意伤害的胡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现年44岁的胡某,株洲市荷塘区人,家住醴陵市阳三石办事处半边街建筑段宿舍,与被害人贺某(女,系77岁老人)是邻居,因其家门口施工埋设天然气管道,于201373017时许,两家在借用施工方水管接水冲洗屋门口地面时发生争吵。

     在争吵过程中,胡某的妻子孙某就找贺某理论。理论未果后,孙某又与贺某对骂。随后,孙某与贺某发生揪扯,并扇了贺某两耳光。胡某见状非但不上前劝阻,反而上前抓住贺某的手将其扭伤,后又将贺某推倒在地致伤。经鉴定,贺某的伤情系轻伤。案发当天,贺某的家人在将贺某送往当地医院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胡某于当日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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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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