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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老乡流窜两省五市 盗走9辆车价值59万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周亮 编辑:康晓乔 2013-11-15 15: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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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宁11月15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周亮)现年45岁的湖南省常宁市男子易某伙同老乡阳某等人先后流窜至湘赣两省五市共盗走他人9辆汽车(价值共计59万余元),并将其中的2辆小汽车变卖给老乡陈某、舒某。11月12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易某、阳某涉嫌盗窃罪、陈某、舒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9月17日至12月15日的四个深夜,易某伙同阳某、易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窜至邵阳市北塔区、永州市冷水滩区、株洲市天元区、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南康市,采取撬锁的方式,共偷走5辆起亚牌小汽车、1辆东风牌皮卡车。经价格鉴定,6辆车价值合计44.9万余元。
  
  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2月19日的三个凌晨,易某又伙同易某某、“阿强”等人(均另案处理)先后窜至永州市冷水滩区、祁阳县,故技重施,分别偷走1辆长城牌越野车、1辆起亚牌小汽车、1辆中兴牌皮卡车。经价格鉴定,该3辆车价值合计14万余元。得手后,易某分别以9800元、10000元的价格将被盗的1辆长城牌越野车、1辆中兴牌皮卡车变卖给常宁老乡陈某、舒某,陈某、舒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还予以收购。
  
  2013年3月1日,易某、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3月13日,陈某、舒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查,易某曾于2003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阳某曾于2012年5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刑1年、缓刑1年;陈某曾于2011年5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周亮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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