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汝城11月16日讯(通讯员 朱忠达 朱利玲)11月15日从湖南汝城县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汝城县11月13日出台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对符合规划要求、依法取得建房手续、按照标准图集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农村建房户给予每户1万元的奖励,对违规建房的坚决禁止直至拆除,并处罚。
为提高城市品位,把汝城创建成国家级园林、卫生、文明城市,汝城县强力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汝城县切实加大农村建房相关法律法规和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积极教育引导村民摒弃建房中存在的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落后陈旧的思想观念,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把广大农民群众引导到共创共建新型农村、美丽家园上来。
汝城县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建设,政府主导、村民主体,规划引领、合理布局,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统一风格、彰显特色”的六项基本原则,遵循“有规划覆盖、有审批程序、有标准图集、有绿化美化、有检查验收、有奖惩措施”的“六有”基本要求,切实推动规划向农村延伸覆盖、管理向村组前移加强。在城市总规和土地利用总规的大框架下,编制完成所有村庄建设规划,确保农村建房有章可循,依法引导村民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科学建房。
汝城县建立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坚持严格的巡查制度。与此同时,坚持日常管理与打击整治相结合,对农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坚决拆除、恢复原状。
来源:红网
作者:朱忠达 朱利玲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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