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8日,方某毒瘾发作,便打电话要其弟弟想办法搞点“货”,其弟弟从一个外号叫“毛砣”的男子处购买了200元钱的毒品海洛因,送到被告人方某手中。下午2时许,被告人方某正在以“吹筒”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时,吸毒人员余某来到其租住处,软磨硬泡,要求购买毒品,被告人方某则从锡纸上匀了部分毒品海洛因给余某,余某随意付给被告人方某30元钱。余某当场从垃圾桶里捡来一支注射器,在厕所里以“静脉注射”的方式予以吸食。
法院说法:被告人方某无视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而被告人方某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李佐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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