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站11月19日讯(通讯员 向赐武 任再堂)11月18日上午,湘西州工商局组织州局机关、各县市工商局各科(股)室负责人及消保、消委、12315指挥中心全体人员共300余人,参加了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集中学习新《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就新《消法》修订、增加的主要内容以及社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新《消法》主要有以下五大亮点:对网络购物等新领域新问题进行了规范,消费者网购七天内有“后悔权”,可无理由退货,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消费者的公益诉讼权利,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解决消费者维权难;虚假广告代言者负连带责任,拒绝格式霸王条款强行交易,加重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提高惩罚性赔偿数额,遇消费欺诈可获三倍赔偿;完善“三包”、“召回”等规定,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得到有效加强和保护。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正式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向赐武 任再堂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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