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石某、李某、腾某3人,都属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到家中仍不思悔改,为吸食毒品、贪图享受,又干起了盗窃的勾当,一有机会就偷。
2013年1月28日凌晨2:00许,石某用铁棍撬开该区沿江路福街一家土特产店门,从中盗走高档香烟26包,价值360元。
3月3日凌晨2:00许,李某和腾某窜至该区湘运修理厂,李二人用尖嘴钳剪断防护铁网,由腾某放哨,李某入厂内盗得现金11050元和刹车片铆钉20包;腾某分得500元现金,并将分得的20包刹车片铆钉卖给废品店,得款140元。
4月1日中午,石某和李某闲逛到该区长寨居民小组住宅区,见一户房门未锁,由石某放哨,李某从后门攀爬进入室内,盗得笔记本电脑1台、数码照相机1部和手机1部;随后以350元的低价全部卖给他人,石某、李某将该款平分。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730元。今年5月份,石某等3人先后被抓获归案,落入法网。
石某、李某、腾某在1至5月期间,单独或合伙入室盗窃37户,盗窃物品大的有摩托车、手机、金银首饰及现金,小的有腊肉、菜油、香烟等。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56000余元;其中石某盗窃物品价值21052.5元、李某盗窃物品价值24483.7元、腾某盗窃物品价值11330元。石某等3人销赃所得款全被挥霍一空,李某均用于吸食毒品。
来源:红网
作者:向正生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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