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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城市低保每月增100元 每人每月达到45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朱华 潘东晓 编辑:杨洁 2013-11-19 09: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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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1月19日讯(分站记者 朱华 潘东晓)“每个月增加100元?跟城里的一个标准了,这真太好了!”长沙县中南社区低保户谭映红一家在听闻低保提标的消息后,惊喜万分。目前他们家每个月低保金为825元,在提标后,达到1100多元,增幅高达300元。昨日下午,长沙县民政局正式收到长沙市低保标准提高的相关文件,标志着长沙县城市低保提高到450元,而农村低保也分别提高80-130元不等。

  此次长沙市六区三县低保提标,长沙县涨幅最大,城市低保除长沙市六区和长沙县提高到450元外,浏阳、宁乡也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长沙市六区和长沙县提高到340元,浏阳、宁乡提高到260元。此次提标,长沙县城乡低保标准将首次和市辖区城乡低保标准一致。具体为: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0-130元不等。其中,集中供养标准农村三无人员(五保对象)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50元,分散供养标准农村三无人员(五保对象)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其他特困对象补差标准从每人每月80、100、12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0、180、200元。

  随着低保提标,关于低保的申请、监督程序也将更为严格、公正。市、县民政局将力推阳光救助,低保审核严格做到四个100%。

  11月16日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实施,将家庭财产将作为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同时,所有申请低保的对象100%需要通过居民家庭收入核对,100%需要街道(乡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入户调查,100%需要通过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救助结果和救助金额100%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做到低保审核审批全流程公开,实现阳光救助、公平保障。

  而对于“骗保”、“强行要保”将严厉处罚,除取消低保待遇,追回骗取的低保金外,还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因此次低保提标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今年10月底、11月期间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已经退出低保保障的对象,仍能领到所享受月份的提标低保金。如果低保存折已经销户,可到所在社区办理手续后去银行补办低保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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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华 潘东晓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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