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为:各个电网企业和相关部门是否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的销售电价,或采取改变用电类别、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销售电价的;擅自制定电价优惠政策和扩大优惠电价执行范围的;是否按规定落实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优惠电费政策,擅自提高“三产”(业扩)收费标准以及其他违反电价政策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2013年12月30日前为重点检查阶段,2014年1月20日前为结案处理整改阶段。情况复杂的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检查时间。
来源:红网
作者:杨玉捷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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