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5岁的黎冬武,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人,现住湖南溆浦县中都乡。经查明,2008年至2013年9月间,黎冬武通过互联网在QQ昵称为“交响曲”、“企业精准数据”等人手中购买了工商企业类数据、广州市车主个人信息、山东工商企业注册信息等个人信息,再通过互联网络贩卖给QQ昵称为“花生小胖子”的湖南醴陵人杨华(另案处理已批准逮捕)和QQ昵称为“老邱”、“诚信”等人,从中非法获利14万余元。2010年,醴陵人杨华在深圳务工期间,因业务需要在网上购买了包含有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数据包从事推销业务,后发现网上贩卖公民信息有利可图,遂辞职回到家中专职从事该项非法活动,并通过互联网从黎冬武等人手中购得上亿条各类公民信息,并通过自建个人网站、QQ空间、QQ群等方式公开叫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联系交易1500余次,非法获利10万余元。杨华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发后,醴陵市公安局顺藤摸瓜于2013年10月16日将黎冬武抓获归案。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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