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1月20日讯(分站记者 陈登辉)近日,长沙县出台《长沙县绿线管理办法》,对“绿线”范围内的各类绿地管理和规划进行规范。
所谓“绿线”,就是指长沙县规划区内,由长沙市规划、绿化管理部门划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根据《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范围内包括: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湖泊、湿地、水体、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原生林植被及园林文物、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星沙时报曾经多次报道,原本美观环保的公共绿化地,被附近居民“开垦”成菜地,不仅影响美观,而且一定程度污染环境。《长沙县绿线管理办法》中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绿线内绿地,严禁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在城市绿线内,不符合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的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出。
来源:红网
作者:陈登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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