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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治“霾”细则制定 力争2017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李艳华 2013-11-20 07: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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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19日讯(记者 刘容)大气污染防治自去年开始就是全国上下普遍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湖南作为中东部大气污染严重区域,治“霾”上会有何措施?今天上午,湖南省人大环资召集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等11个部门,再次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湖南省环保厅透露,今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委托各省政府坚定目标责任书。根据国家要求和湖南省实际,省环保厅已制定《湖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防治的整体思路、目标、主要措施均有体现。
  
  2017年可吸入颗粒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细则》指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范围,将以长株潭三市为重点,统筹其他市州城市和重点工矿城市。按照国务院下达的要求,湖南省力争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污染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步提高,可吸入颗粒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具体而言,到2017年,长沙、株洲、湘潭、娄底、永州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岳阳、常德、吉首下降15%、其他市州下降10%。
  
  6大措施保目标完成
  
  防治目标确定了,湖南省将通过哪些措施得以实现呢?省环保厅从强化多污染物协调减排、调整产业机构、防治机动车污染、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等6方面制定措施。
  
  综合治理:2017年底前,全面淘汰14个市州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13年底前,完成全省65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全省39台30万千瓦时以上火电机组脱硝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另外,到2015年底前,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
  
  产业结构调整:全省范围内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长株潭三市城市规划区严格控制新上火电、焦化、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机动车污染防治:提升燃油品质,全省2013年底前供应国四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供应国四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4年底前,长株潭三市城区主要路段实施“黄标车”限行。
  
  能源结构调整:2017年底前,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2014年底前,14个地级城市完成细颗粒物监测能力全覆盖,14个市州城市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环境信息公开,2015年开始,定期公布14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政策保障: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初对上年度完成情况考核,2015年中期评估,2017年终期考核。
  
  现状:今年来长株潭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60.5%
  
  湖南省环保厅公布的监测结果显示,2013年1月1日-11月10日,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长株潭三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60.5%。1-9月,长株潭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只有67.3%。10月以来,长株潭三市重污染天气较往年来的早,天数显著增加。其中10月21-28日,长沙市内列为全国一周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
  
  问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滞后
  
  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既有因燃煤、机动车、扬尘、生物质燃烧直接形成的细颗粒,也有排放的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复杂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颗粒。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的影响。
  
  省环保厅透露,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一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全省主导产业为有色、化工、建材等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超过200万吨。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之后,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70万台,且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然而,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识管理尚未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黄标车”限行、淘汰补贴等政策还未出台。除此之外,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水泥、铁合金等行业还有相当比例的落后产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难度大。
  
  下一步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公交优先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建新表示,减少机动车数量,首先要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抓住长沙和株洲共同创建公交都市这个契机,在长株潭三市形成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一卡通,成为国家“公交都市城市群”的典范。省经信委副主任刘平凡认为,防治大气污染当务之急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环境门槛,把好土地和信贷闸门,不环评不审批不放行,对存量过剩产能采取淘汰落后、兼并重组、扩大需求和产业转移等措施予以综合治理。
  
  “今年的霾来得早,也来得猛。”会上,湖南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学明透露,召集11部门共同商议,旨在推动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的治理。早在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题,省人大环资委为此赴省内外多次调研走访,7月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相关审议意见已于9月转交省政府办公厅处理。但2个月过去了,许多部门仍不见动作。而至于后期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邹学明表示,省人大环资委还将进一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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