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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老工伤”旧伤复发门诊取消“双限”保证治疗

来源:红网 作者:肖佳文 编辑:王津 2013-11-22 15: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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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11月22日讯(通讯员 肖佳文)昨日,记者从市工伤保险处了解到,常德市将从12月1日起对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取消“双限”(限量、限额),实行首诊医疗制度和门诊医疗诊前审核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用在最需要的工伤职工身上。

  调整涉及的门诊医疗管理对象包括市属改制企业退休工伤人员、置换身份工伤人员、按常政办〔2004〕38号文件规定改发伤残抚恤金人员,以及原广福桥煤矿已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调整后将取消对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所实行的“双限”(限量、限额)管理办法,实行首诊医疗制度、门诊医疗诊前审核,规范门诊就医及结算程序等。这意味着需要工伤治疗的职工,将不受门诊医疗上限限制,规范的程序也能避免基金流失。

  今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需要进行门诊医疗的,应根据居住位置选择一家协议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院。首诊医院选定后,未经市工伤保险处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实行门诊治疗前,要凭首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向市工伤保险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行门诊治疗。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中因伤残部位、并发症、工伤治疗等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工伤职工或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凭协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学鉴定结论等资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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