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11月25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武慧 通讯员 阳帆)市民胡先生给小孩吃火腿肠,吃了半截才发现发霉了。11月24日,在岳塘工商局东方红工商所执法人员的协调下,胡先生获得了800元补偿。
11月5日晚,胡先生花3块钱买了4根火腿肠。等孩子吃了半截,胡先生才发现火腿肠已霉变,于是要求商家赔偿2000元。
东方红工商所第一时间介入了这起纠纷。11月14日,厂家迅速提供了霉变火腿肠出厂批次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证实火腿肠出厂时不存在质量问题。经分析推断,出现霉变问题是由于产品出厂后运输途中挤压破损所致。
之后,东方红工商所组织厂家、供应商、胡先生参加调解会议,最终达成一致:由厂家补偿胡先生10倍价款、误工费、精神补偿费共计800元,出现霉变的火腿肠已被销毁。
来源:红网
作者:武慧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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