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11月25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杨凌凌)上周,湖南工业大学新闻专业的周同学致电本报热线28829110:我利用课余时间在一家餐馆兼职送外卖,工作了20天。18日,我因为有事不能兼职,提出辞职,老板说会打电话喊我领工资。可最近老板跑路了,我该怎么办?
记者核实:周同学没等到老板通知她领工资的电话。“难道是老板忘了?”昨日,她来到店里找人,听到该老板已跑路的消息。记者陪周同学去找老板的租房,邻居称对方连夜搬走了,拨打老板手机,电话已关机。
周同学已向劳动部门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罗迪雄说,他们将帮她协调解决。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一到放假,论坛、网站及校园告示栏里关于勤工俭学的招聘信息不在少数,但多数受聘的在校生并没有意识到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等发生劳资纠纷时,才后悔不已。
劳动部门提醒:学生打工维权重在提前预防,注意保留证据。即便只干一天,都要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协议,或者保留可以证明劳务关系的书面或录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更好地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杨凌凌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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