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2岁的丁传良,醴陵市来龙门接到办事处人。2013年10月24日,丁传良在赌博时输了钱,于是从刘某手中借了4万元现金,结果被全部输光。当日晚,丁传良还了1万元给刘某,并约定在10月31日前还钱。10月31日,因不满只还了1万元,刘某遂当场踢了丁传良一脚,后双方再次约定在11月8日之前还清。11月8日晚20:00,丁传良打电话给刘某称,只有15000元,剩余的5000元之后再还,刘某当即在电话中拒绝并以不还清会到家中来搞他相威胁。丁传良听后心生不满打算伺机报复,遂将家中的鸟铳装好火药准备好,并将砍刀事先放在门口。当日晚21:00,刘某到丁传良家中后因不满其只还15000元,双方发生口角。当场,丁传良便持事先准备好的鸟铳朝刘某先后开了两枪,并在刘某倒地挣扎之时,从门口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砍刀对着刘某头部砍了几刀,刘某当场倒地死亡。事后,丁传良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迅即逃离现场,11月10日,丁传良被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