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票上除了印有“佳乐纯净水厂水票专用章”外,还印有一个私章,现在送水员已不接受这种水票了。 (记者 欧阳天 摄)
■公司答复,送水点私刻公章,自制水票私自销售,已撤销经销权
■律师表示,如居民和公司确认过换水票的事实,公司有义务继续送水
红网湘潭站11月2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兆)11月28日,家住岳塘区中洲路街道解放村的雷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我们小区原来的送水点人去楼空,手里价值800多元的水票也打了“水漂”。
送水点说没就没了
“2011年4月起,我家就从湘潭市佳乐纯净水公司买水,2011年年底改由电机厂家属区附近的佳乐送水点送,送水点的老板姓文。”雷先生说,送了一段时间,她要求我们换另外一种颜色的水票,而且要求四五楼以上的居民加收一元送水费,否则就不送了。
文老板提供的水票票面文字和公司的没有不同,只不过票面颜色是白色的,水厂里财务处开出的水票是蓝色的。
雷先生拿出一叠白色水票,细数一下有102张,票面除了印有“佳乐纯净水厂水票专用章”外,还印有文某的私章。
雷先生说,当时有居民给水厂拨打电话询问水站要求换水票的情况,但水厂没有提出异议,居民也就换了。
8元一张的水票,有居民一次买了上千元,少的也有几百元,没想到送水点说没就没了。2012年5月底,送水员称送水站撤消了,佳乐纯净水公司接收原送水站的业务,并承诺“白色水票”继续有效,答应给居民送水。
“直到2013年4月8日,送水员开始不接受白色水票,现在我们的水票都打了‘水漂’。”雷先生无奈地说。
水厂:经营者违规经营,已撤销经销权
我们带着雷先生的水票到霞光西路湘钢北门佳乐送水点,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这种水票,也不能兑换,具体情况要找公司。
在岳塘区吉安路的湘潭市佳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见到了公司负责人邓书记。
邓书记介绍,2011年,厂里根据实际情况在岳塘区解放村设立了销售点,由文某和刘某负责配送。期间,两人多次违反厂方规定,巧立名目、多收顾客费用,厂方发现后要求她们整改。但是,她们口头答应,后来文某私自刻了公司的章子,自制水票私自销售,公司最终在2012年5月底对这个送水点停止供水,并解除了该点的经销权。
邓书记说,文某和刘某不是公司职工,水厂中断给水站供水后,文某在厂里留有两万多元押金,因此厂里给有“白色水票”的居民续送了价值两万多元的桶装水。现在押金全部续送完,居民购买的其它白色水票只能找文某负责。
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张念律师表示,尽管水站老板更换水票是私人行为,但如果居民和纯净水公司确认过换水票的事实,公司就有义务履行承诺按约定继续送水。
同时,居民要提出证据和纯净水公司联系过,公司知道并认可了送水站老板更换水票的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兆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