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雨湖站12月2日讯(分站记者 刘炜煊)11月29日,湘潭雨湖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扬义主持会议,副主任彭欣、喻少先、潘惠玲、张剑波、陈湘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25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柳军辉,区人民法院院长郑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铮宏,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区人民检察院、区财政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何锋《关于提请决定任命匡龙同志职务的议案》。按照《湘潭市雨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拟任人员匡龙到会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了任前发言。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决定任命匡龙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还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干部依法进行了任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代表的辞职、补选情况的报告,会议补选了2名市人大代表;会议开展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会议还听取了“雨湖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司法公正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情况的书面汇报。
来源:红网
作者:刘炜煊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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