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41岁,永兴县湘阴渡镇人,平日在家里游手好闲,还养成了赌博的恶习,家里人好不容易帮他找到了个在煤矿工作的事情。前些日子和朋友玩牌把钱输光了,为了弄点钱来花花,他竟不顾职业道德伙同充电房管理人员曹某(男,49岁,郴州市北湖区人)干起盗窃电瓶的勾当,并于11月中旬至11月底疯狂作案4起,共偷盗电瓶25个,涉案价值1万余元。
永兴湘阴渡派出所民警经过数日蹲点布控、信息侦查,发现该矿工作人员李某、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1日凌晨,永兴湘阴渡民警连夜出击,在高亭司煤矿一居所将熟睡中的两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曹某对自己结伙盗窃煤矿充电房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处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袁石健 易亮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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