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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具安装资质人员签塔吊租赁合同 致三死一伤被诉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刘飞越 2013-12-03 17: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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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12月3日电(通讯员 林靖琦)12月2日,湖南省株洲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付某、孙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期间,湖南东富集团承包了株洲县某廉租房建设项目,该集团授权犯罪嫌疑人付某为该项目负责人,付某在明知周某(已故)不具备塔吊安装资质,仍与周某签订了塔吊租赁合同。2012年2月29日,付某要求周某安排操作工去工地进行塔吊升节。3月1日周某安排3名操作工人田某、余某、孙某和1名司机刘某到工地对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进行三节标准节的顶升加节作业。下午3:50许,突然发生塔吊坍塌,造成田某、余某、刘某3人死亡、孙某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后,公安机关查明周某安排的3名操作工人均没有具备相应的资质,而事故中的塔吊也是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案发后,孙某受伤一直住院治疗,付某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赔偿三名死者家属共计2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与孙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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