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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谋职业、就业或培训 每年可获千元奖励

来源:红网 作者:周游 编辑:王津 2013-12-03 14: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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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2月3日讯(分站记者 周游)记者从长沙县残联获悉,长沙县针对残疾人的就业补贴大致可分为:自谋职业奖励、岗位就业资助、职业技能工程建设补贴。凡长沙县籍具有二代残疾证者都可申请。

  其中,申请自谋职业奖励者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个体经营证,且经营一年以上,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个体经营证(已参加年审) 等相关资料并填表,核实审批后可获得1000元每年的奖励。

  残疾人被录用后,用人单位按《劳动法》的要求确保其待遇的,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职工个人帐户查询单》加盖社保局章)等相关资料后可申请岗位就业资助。核实审批后可获得500至1000元每年资助。

  残疾人自费参加培训机构的培训,并获得由劳动或其他部门颁发的国家认可的技能证书(驾驶证除外),可以申请职业技能工程建设补贴。申请人提供技能证书、培训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核实审批后,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此外,全日制本科和大专生可按5000元/年、成人高校本科和大专毕业生可按10000元(一次性)、高中生2000元/ 年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0元/ 年的标准获得补贴。详情可拨8409523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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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游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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